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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的管理办法

作者:实验管理中心       来源:建筑与设计学院


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全面对全校师生开放使用,具体形式分为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自选课题型等,采取以学生为主、教师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一、学生的实习、毕业设计及各类学生技能竞赛等开放实验内容,指导教师提前一周向开放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文法学院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进出实验室填写“文法学院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二、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室的实验准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过程中,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创新性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并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等工作。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资料,准备好实验设施方案等有关工作;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开放实验室应及时做好总结合交流工作,每年9月份将上一学年开展的开放实验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交学院存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学院教学或实验室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开放的具体组织实施。

 

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一、实验室使用管理

1、实验室日常管理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包含教学调配、仪器设备维护、安全、卫生等。

2、除正常教学使用外使用实验室都需与实验室管理员预约,并提交“文法学院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由实验室管理员签字存档。

3、任何时候进出实验室(包含日常教学、维修、卫生等)都需进行登记,填写“文法学院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二、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按照教材要求认真做好实验预习,查找并整理好有关数据。

2.必须按时到达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材料。

3.实验中必须保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地记录实验现象和数据,不得伪造、抄袭,按时上交实验报告。

4.实验结束后应将实验用器材整理归位、摆放整齐,打扫实验场地。

5.实验室内不许打闹、喧哗;不得穿背心、拖鞋入内。

6.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及实验材料,不得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实验中凡丢失、损坏实验设施及物件,应立即报告,主动说明原因。情况严重的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接受检查和处理。

三、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时,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定操作规程,并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2.仪器设备借用,须经实验室管理员、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按“仪器设备借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要按期归还。

3.设备归还须将仪器设备交由实验室管理员检查后入库,并办理相关归还手续。若因违章或大意造成损失者,将按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处理。

4.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丢失,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办理。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经学校物资管理部门批准。

6.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江西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残体回收和帐卡注销必须由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实验室安全及卫生制度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用电安全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学校后勤集团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小太阳、烧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4、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5、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要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

3、实验室须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盗安全

1、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不得随意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由此造成责任一律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

2、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3、实验室无破损、无危漏隐患,门窗、玻璃、锁、搭扣完整无损。

4、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5、学期结束前须全面检查并粘贴封条;开学前例行检查实验室安全情况并检查所有实验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保证开学后所有实验能正常开出。

 

四、卫生环境

1、实验室卫生由实验室管理员全面负责。

2、日常谁使用谁负责,坚持每天清扫,每周全面清扫一次。

3、实验室内家具,仪器设备整齐;桌面设备无灰尘,地面无积水,无纸屑;门窗、墙面、管道、开关板、电闸、线路上无积灰及蛛网、玻璃明亮。

4. 严禁在实验室吸烟、饮酒、打麻将、打扑克和赌博等。

 

一旦发生事故,需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实行赔偿制度;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仪器设备借用管理制度

一、实验设备借用分 1、课程教学内借用;2、课程教学外(科技竞赛、毕业设计等)借用;3、外借 三种。

二、课程教学内借用经实验室管理员同意,填写“建筑与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后方可借出。用后及时归还。检查设备完好性登记销账,如出现设备损坏,按“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处理。

三、课程教学外(科技竞赛、毕业设计等)借用,提前一天以上填写“文法学院仪器设备借用审批表”,并经实验室管理员、实验中心主任同意签字后,填写“文法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方可借出。用后及时归还。检查设备完好性登记销账,如出现设备损坏,按“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处理。

四、实验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确有借用必要,在不影响实验教学实验前提下,可考虑有偿外借。借用方需填写“文法学院仪器设备借用审批表”,并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报学院审批,由院主管领导签字后,填写“文法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 方可借出。原则上要收取一定费用作为设备维护费用,收费标准参照《文法学院实验仪器设备外借价目表》,设备借出期限最多为一周,到期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学院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租金,并及时追回。

五、设备借用期一般为一天,即当天借当天下班前还。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设备损坏丢失等事故,按“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处理。

 

实验仪器设备借用流程图

 

 

 

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

 

姓 名

班 级

联系电话

学 号

实验地点

实验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使用设备

名称、型号及数量

实验项目

实验室管理员

签 字

 

建筑与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审批表

 

仪器设备借出登记

姓名及部门

联系电话

借用原因

预计借用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借用设备

名称、型号及数量

实验室管理员

签 字

实验室主任

签 字

文法学院

主管院长签字

仪器设备归还登记

归还时间

完好程度

借用者签字

实验室管理员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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