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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开展2023年度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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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助力赣州“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破解难题、改进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推动赣州市社科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赣州市社联在广泛向各界、各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2023年度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作为年度选题方向。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1.研究课题旨在运用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回答和解决“赣州问题”。理论性课题要注重学理性和创新性,应用性课题要注重精准性和对策性,普及性课题要注重通俗性和实用性。所作研究成果脱离研究申请内容的,将不予结题。

2.为保证课题质量和结题率,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赣州市社联将组织专家分方向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每个选题原则上立1项,最多不超过2项。各课题申报数量可在系统中实时查看。

3.本次只接受指南中所列选题的申报,不再接受其他自行设计选题的课题。如所撰写成果内容较好,被《新赣州智库》《赣南社会科学》等市级理论刊物采用刊登,可申请认定为年度课题直接结项

二、课题申报

1.本年度赣州市社科研究课题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结题”的方式开展,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根据各单位意 见,2023年 度课 题 申报 采 用 新 系 统 ( 网 址 链 接 :http://www.gzssl.xyz/),请课题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认真填报有关内容(我校邀请码为:jxlgdx001;请申请人务必实名注册;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2.原课题系统(网址链接:http://8.135.90.54/)不再受理课题申报,且将在2023年11月30日永久关闭,请及时通知各课题负责人,及时下载资料留存。

3.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重点课题、县市区专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其中,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后续还将采取分批的形式发布其他专项课题,各批次间课题申请互不冲突,详见后续通知。

4.每位课题申请人(课题组长)同一批次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批次最多可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5.课题申请人(课题组长)必须为课题组首位成员,并且为课题成果的第一或第二署名人。

6.除本人及所在单位已申请延期外,对于未完成2023年度以前课题结项的申报者,原则上不能申报2023年度的课题。

三、课题资助

1.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采取后期资助的形式,取得县处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县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的采纳证明,以及被赣州市社联《赣南社会科学》《新赣州智库》刊用的,按照每项课题3000-10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2.县市区专项课题采取后期资助的形式,必须紧紧围绕出题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开展调研,成果取得出题县市区党政相关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赣州市社联刊用的, 按照每项课题3000-5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鼓励县市区对课题研究给予配套经费,对给予了配套经费的县市区,将在次年的县市区指标上给予倾斜。

3.一般课题由申报人自筹经费开展研究,若被《赣南社会科学》《新赣州智库》采纳刊用,将按规定给予稿酬,且可优先申报优秀社科成果奖。

4.普及类课题作品被赣州市社联任一媒体(刊物、公众号、视频号)采用,将按照《“赣州社科”新媒体平台稿酬(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给予资助。

四、课题研究和结题

1.研究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通过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明确的观点、具备有实践意义的建议和结论。

2.研究要科学合理地设定时限,既要保证效率,也要保证质量。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县市区专项课题研究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其中,一般课题中教育学类别课题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8个月。各项课题要在课题组长所承诺的结题日期前提交结项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完成的,应提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在本文件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发表、出版或已获市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成果,不得作为今年结题依据。

3.研究类课题主要成果应为专著、论文、对策性研究报告等文字性成果。可自选批示结题、发表及评审结题、专家论证结题三种方式之一,并通过专家的最终审核。(1)批示结题需取得县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对成果的采纳证明,或县处级党政领导的肯定性批示;(2)发表结题应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应类型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的论文(除综合类刊物外,以期刊刊号末尾的字母为准,如教育类课题成果需发表在G4类刊物,史学类课题成果需发表在K类期刊),或在《赣南社会科学》《新赣州智库》等由赣州市直单位或驻市、市属高校发行的内部连续性出版物上刊载(不包含临时性资料);(3)专家论证结题需通过专门针对成果开展的市厅级专家评审会评审,并出具书面具体意见。

4.普及类课题需围绕选题方向进行有效宣传普及,成果可以是普及读物、专题讲座、影视作品、微视频等任何一种可以进行二次传播的具体作品。普及类课题可采取出版结题、流量结题、公众鉴定结题三种方式。(1)出版结题需紧扣选题方向编写内容,并在正规出版社出版,或通过县级以上地方实际工作部门审核后作为内部流通资料印刷;(2)流量结题需将作品发表在赣州社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获得自然点击率超过5000次(不得通过购买流量等作弊方式,一经查实,将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3)公众鉴定结题仅适用于线下讲座,在三个以上不同的社区、乡村或学校,以“赣州市社科普及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名义,围绕选题内容组织每场50人以上的讲座,由听众填写意见,并由讲课的社区、乡村或学校盖章证明。

5.同一篇成果不得重复作为多个课题的结题依据。

五、课题审核

1.课题管理采取两级审核和专家评审制度。初审后,赣州市社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分,经赣州市社联主席办公会讨论后确定是否予以立项(结项)。专项课题还将充分征求出题单位意见。

2.根据申报工作安排,我校本批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周二)。请各课题申请人(课题组长)严格把握申报时间窗口,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六、其他事项

1.各课题申请人(课题组长)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反馈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

2.汇总表电子稿由各学院于4月12日(周三)下班前统一报送至联系人OA邮箱。

联系人:袁志明,联系电话:8312256.

《赣南社会科学》《新赣州智库》、“赣州社科微信公众号”投稿联系人:黎海庭,联系电话:0797-8991220,邮箱:SL8391220@126.com。

附件:

1.赣州市社科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2.2023年度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3.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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