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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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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赣州市科技局将对赣州市2016年以来已立项(含后补助立项)、已立项未签订合同书、合同到期应验收而未验收和项目验收后未登记验收证书等情况进行集中验收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和清理范围

2016年以来已立项(含后补助立项)、已立项但未签订合同的,或者已签订合同但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未验收或终止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二、清理方式

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3月22日12:00前客观、真实的提报项目验收和清理材料,并打印一式三份(或按附件要求)验收(或终止)和清理材料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将集中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交赣州市科技局审核。评审结果分为: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和项目终止。

(四)验收和清理工作结束后,验收结论为“验收通过”的项目,可在提交《赣州市2016年以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清理清单》的同时,提交验收证书(见附件4),证书的验收编号空着,由市科技局统一确定验收编号。

三、清理时限

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3月21日12:00前

四、注意事项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负责督促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和清理,并对因项目负责人调离等原因不能参加验收的项目逐项作出情况说明,提出终止报告。如不按要求提报有关材料进行验收(或终止)和清理的,按被动终止处理。对于项目被终止、不配合或不提交报送清理材料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将严格按照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赣州市2016年以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清理清单

2.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大纲

3.验收资料目录

4.验收证书格式

5.赣州市2016年以来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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