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学部),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高我校科研项目的结题率,科学技术处自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各级各类社科项目的结题(鉴定)申请工作。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申请常年受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类集中结题项目受理范围
1.江西省社科规划(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时间为2018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其中2018年立项项目清理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逾期未参加清理的项目作撤项或终止处理。
2.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预定完成时间或已经变更结题时间为2023年6月的项目(今年上半年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通知还没有下发,结项材料暂时按照去年12月份的要求准备)。
3.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计划结题时间在2022年及以后的课题 。
4.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其要求以《关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有关事项通知》为准。
二、 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按相关项目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题材料如需财务处、审计处盖章审核,项目负责人请自行办理)。相关项目的结题要求和材料详见附件。
三、 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通过系统办理),填写相应的项目变更申请表,项目最多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成果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项目,结项时均须按要求进行鉴定。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和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由省课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工作由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集中受理结项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志明,联系电话:8312256.
附件:
1.结题材料报送其他要求
2.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
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4.江西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题登记表
5.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