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有关单位:
为规范省教科规划年度课题过程管理,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省教科规划办拟就2022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教科规划2022年度本科高校系列获批立项的所有课题。
二、检查方式
1.课题负责人填报《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
2.省教科规划办委托各本科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所管理范围内2022年度获批立项的教科规划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3.省教科规划办对各本科高校中期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备案。
三、检查时间
1.自202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请各相关单位在9月29日(周五)前,将本校课题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和审核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2年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材料”。
联系人:袁志明,联系电话:15083572292。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对拟在2022年底前结题的省教科规划课题(即课题申报书计划结题时间为2023年底的在研立项课题)负责人进行提示,督促其做好课题结题准备工作,按时进行结题鉴定。省教科规划办对逾期未办理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按规定退回经费,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教科规划课题。
附件:
1.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
2.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7月6日